近日,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和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表彰了一批文明旅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我市8家旅游企业荣获“全省文明旅游先进单位”称号,34人荣获“全省文明旅游先进个人”称号。
此次活动由省旅游发展委、省文明办联合举办,通过各市初选推荐,省旅游发展委、省文明办审定,最终确定了100家“全省文明旅游先进单位”,100名“文明使者”、200名“美德游客”、100名“最美领队”和200名“最美导游”。
我市获得“全省文明旅游先进单位”的企业分别是:威海市刘公岛管理委员会、威海石岛赤山旅游有限公司、威海卫大厦、威海海悦国际饭店有限公司、荣成石岛宾馆有限公司、威海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威海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威海昆嵛酒店有限公司;获得“最美领队”的个人分别是:刘清、刘欣、刘悦、赵维阳、刘文娟、金蕾;获得“最美导游”的个人分别是:邹美辰、英文琪、何姗姗、连美娇、肖静、高永、刘佳、蒋云、姜红静、周秀丽、宋玉莹、王筱涵;获得“文明使者”的个人分别是:刘翠红、孙娟、林爱红、金光明、刘静田、毕保军、宫莹欣、肖青青;获得 “美德游客”的个人分别是:李志平、刘启范、邹吉刚、丛倩、宋宁宁、韩佳琪、吕林林、宋晟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