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
关于”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情况公示(四)
为贯彻落实《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发〔2016〕8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威海市旅游行业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实施方案》(威旅发〔2016〕82号)规定的抽查主体、对象和抽查方式,11月21-30日,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组织开展了旅游企业随机抽查工作。
一、抽查基本情况
结合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检查,重点对全市旅行社开展经营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严厉打击“零负团费”“黑导游”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共出动检查人员16人次,检查旅游企业26家,具体名单如下:
威海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威海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山东东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威海航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山东中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威海和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中国国旅(威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威海天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威海君悦旅行社有限公司、威海旅行社有限公司、威海龙威旅行社、威海市交通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威海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威海新天地旅行社有限公司、威海山水旅行社有限公司、威海乐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威海绿苑商务旅行社有限公司、威海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威海大地旅行社有限公司、威海电子旅行社、威海开心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威海飞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威海真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威海市名胜旅行社有限公司、威海北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山东两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二.抽查事项清单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行为,是否存在旅行社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行为,是否存在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行为,是否存在旅行社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行为,是否存在旅行社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行为,是否存在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行为。
三、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通过随机抽查情况看,目前我市旅游市场经营情况总体比较规范有序,大多数旅行社能够依法诚信开展旅游业务,宣传招徕和业务经营的旅游产品能够做到质价相符。检查中也发现部分旅行社和旅行社营业部在“不合理低价游”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威海绿苑商务旅行社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存在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购物和自费项目补充协议签订不规范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已当场责令其进行了整改。